※須注意種族複雜之問題/農民問題
一.五胡時代的情況
田租收納-八二至六四(公/私)
軍隊-主要是胡人,需要時用抽丁法
二.北魏均田制(桑田不還,露田還,丁牛限,奴婢無限)
提議者-李安世。
過程-先審正戶籍,創黨里隣三長(李沖),未創前乃蔭附(人多隱冒)。
意義-不求田畝之均給,只求富者有限度,貧者有最低水準;北魏政治從氏族封建→郡縣一統;為民置產;貴族與庶民不平等取消;中國士漸得勢,胡人漸失地位,直至孝文命鮮卑改漢姓。
缺陷-蔭冒,使租收盡歸公上。
三.西魏的府兵制(國家無須花錢養兵)
北朝軍隊-鮮卑人主體。胡人多兵役,漢人多耕種。
※    孝文南遷,詔選天下勇士為宿衛,非鮮卑人甚多,至北齊則兵隊主體漸轉漢人。
※    西魏立國,多依關隴漢人,且宗室逐漸凋零,故宇文泰賜部下胡姓。
起始-宇文綽用蘇綽創府兵。
內容-民戶分九等,六等以上之家選一人,有事出征(公備),無事歲役一月(巡邏、訓練、耕種)。
意義-對農民較好,軍人有地位;漢人農民再武裝;胡人和漢人界限取消;國家不用花太多錢養兵,明代的衛所兵也類似如此。
北齊-全農皆兵/北周-選農訓兵。
※    北魏政治上軌道,北方士大夫政治觀正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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