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在五胡及北朝】 五胡時代的稅賦主要以課徵田租為主,且稅賦高昂(公八私二或公六私四), 雖然也有一些勸農政策(官府配發耕牛等),但仍不彰。 元魏時,由於多年戰亂,史稱:“時民困飢流散,豪右多有佔奪”。先於太祖天興元年行計口授田後於魏孝文帝太和九年行均田制,太和十年立三長制,以定民籍,稅制比之當時甚輕(三十稅一而後改成十稅一) 。北齊、北周均行均田制。 均田制: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,婦人二十畝,奴婢依良丁。牛一頭受田三十畝,限四牛,身死則還。 三長制:三長者,五家一鄰,鄰有鄰長,五鄰一里,里有里長,五里一黨,黨有黨長。 均田三長制目的:用廣大荒地獎勵墾荒,增加生產,增加國家稅收。使流民回歸務農,免受豪強剝削,藉此安定秩序以及削弱豪強勢力。又為避免豪右反叛,仍給予優惠(八奴婢當一夫一婦調)。 因租稅減輕,社會安定繁榮,自是學風日盛。自元魏建國,注重儒學,以經術為主。其後的 北齊、北周也承繼元魏對經學的重視。使北方政權有政治道德的自覺。 府兵制 【言籍六等之民 (民戶分九等、六等乃中等以上之家,凡有三丁者選材力一人) 將全國分為百府,凡入兵籍者即不入民戶,免除其賦稅,每府由一郎將主之,分屬二十四軍,開府各領一軍。大將軍凡十二人。每一將軍統二開府,一柱國統兩大將 。凡柱國六員,眾不滿五萬人。府兵平時耕嫁,歲役一個月,有事則出征。 均田府兵打破北朝經濟軍事上胡漢分立的局面,使胡漢種族社會衝突有較合理的解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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