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國維(1877-1927)
※治學要點
(一)取地下之實物與紙上之遺文互相釋證-二重證據法
舊文獻待新文物去偽存真,新文物待舊文獻提供識解以成材。
(二)取異族之故書與吾國之舊籍互相補正
(三)取外來之觀念與固有之材料互相參證
(四)歷史-文義-實物會證法
1.考之史事與制度文物,以求當時之情況
2.考之《詩》《書》,以求其文藝之假借
3.考之古音,以通其文藝之假借
4.參之彝器,以驗其文字之變化
※史學看法
1911年春,首次以史學與科學、文學鼎立
科學-凡記述事物而求其原因,定其法理者
史學-求事物變遷之跡而明其因果者
文學-至出入兩者間而兼有玩物適情之效者
※史學方法
1.宋元戲曲-殷周制度-蒙古史蹟和邊疆地理,其用意在於通廣而在專注。
2.從事古史學「只有是非真偽之別」,必視學術為目的不視為手段。
3.「治一學,必有其一步預備功夫」-材料蒐集和考證。
4.以兩種以上性質或題材相異的事相互間做。
5.以小學而通史,古文字學而通古史。
※史學中心
1.「三無」義,學問無新舊,無中西.無有用無用
2.以事實決事實
3.探本原重目驗說,重原始資料重目擊證人
4.重文物,尤重附載文字的歷代遺物
5.闕疑,以不知為不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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